第二篇 解读《易经》六十四卦
第二十三讲、讼卦:最高境界是无讼
“讼”字,言之于公,是在公众的地方讲话,把问题公开,所以是诉讼、打官司。讼卦内卦是坎,外卦是乾,和前面的需卦互为综卦,需卦是乾在下、坎在上,讼卦则是坎在下、乾在上。六十四卦里面,有八个卦是自综,譬如乾、坤二卦,倒过来还是乾、坤。这八个卦,上下倒过来还是同一个卦,可以和下一卦两两之间互变,阳变阴、阴变阳,成为对方。除了乾、坤之外,还有颐卦、大过卦、坎卦、离卦、中孚卦、小过卦六卦。
倒过来的卦,有时候和前面的卦意思相连。像前面的需卦讲得不到满足,就要打官司,要诉讼。为什么这六根爻有讼的象征呢?上卦乾,天,是往上走;下卦坎,水是往下流,天和水不相和,阳和阴不相遇,背道而驰,意见不同,自然会起官司。这是一个象。另外一个象则是里面的坎是危险,外面的乾表现很强硬,这就是争斗打官司的象征。外强内险,这也是打官司的原因。
这两个卦叠起来,产生讼。讼一般来说是官司诉讼。孔子对官司一事就有看法,他说:“听讼,吾犹人也。”(《论语·颜渊》)意思是说,听别人的官司诉讼,我和别人没什么差别。但孔子接着说:“必也,使无讼乎?”重要的是,使大家不要有诉讼,不要有官司。所以孔子强调用道德来解决问题,不要由法庭来解决。孔子自认为,他断案不会比法庭庭长高明多少,他的高明是以道德来解决问题。可见,讼不是一个好事情,是负面的。那文王为什么写讼呢?文王后来做了周朝的君主,旁边的小国家遇到什么争执都跑去找文王仲裁,让文王来替他们解决。《史记·周本纪》记载:“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为,祇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出,当时文王会帮周围的小国家解决“讼”的问题。
讼卦除了官司,也可以引申为意见不合,这个范围就比较广了。夫妻之间意见不合,也是讼,不一定是要到法院打离婚官司。现在有些电视节目帮家庭解决婚姻问题,也是讼。再往大一点说,讼是我们的观念、意识,即所谓的意识形态,这个就非常广了,宗教、国族的意识形态都属于讼。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卦辞第一个就是“有孚”,要有诚意。这一卦里没有“元亨利贞”的任何一字,可想而知,这一卦不是完美的,是有缺陷的,是不得已的。所以,第一要有诚。但是“孚”这个诚,被窒息了,才有讼。“惕中吉”, “中”是指内心,就卦来讲,第二爻是内卦之中,第五爻是外卦之中,这两根爻都是阳爻,都代表诚。第二爻的诚,也许是指诉讼者的诚,自己要有诚;第五爻的诚,是指法官,主事者的诚。诚一方面是内心,同时也是要求法官执法要诚。内心如诚,则吉。“终凶”,如果一直坚持诉讼到最后,有凶。“利见大人”,大人就是九五,如果碰到一个好的法官、好的执法者,以诚待人,以诚来宣判,则利。“不利涉大川”,内卦是坎,代表大川,有危险,不利于去冒险。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初六是阴爻,位不当,所以有讼。“不永所事”,所做的那些事,遭受阻碍,受到了人家的破坏,不能永远坚持。“小有言”,就是有别人的批评,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小”就是稍微,稍微有别人的闲话、批评、抗议。这是诉讼的开始。为什么“终吉”呢?是从象来说的,因为初六和九四,一阴一阳,虽然位不对,但有感应,故吉。
也就是说,一开始的时候,碰到意见不同的人对你批评,没有关系,不要看得太重,意见不同,对你来说也是一种反省的机会。我在讲“应变”时提到,当你开始听到逆耳之言,首先要去了解他为什么批评;第二要反省自己,是不是正如他批评的有错误,这就是诚;第三,你要采纳那些善意的批评而懂得转化。所以,这一爻,讲的就是意见不同、小争执,没有关系,反而能让你们互相更加了解。夫妻间从来没有争执,反而是问题。我讲一个真实的例子,我以前上学的大学,有一个文学系的女老师,非常有才华,会讲话,她的先生是体育系的教授,什么都顺着她。后来这位女老师要离婚,理由是,他什么都顺着她,生活没有趣味。可见,生活中有一点小摩擦没有关系,初爻开始时有点儿小问题,也有作用。孔子在这一卦的《象传》就说“君子以作事谋始”,做一件事,要在开始的时候计划,即使“小有言”,也不要紧。开始解决一些小问题,后面就不会有大问题。老子也说“治之于未乱,为之于未有”,在还没有乱的时候去治理,也就是说这一爻还没有到乱,只是“小有言”,稍有点批评的声音、不同的看法,在这个时候你要抓住机会,去反省和改善,最终还是吉的。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第二爻“不克讼”, “克”就是胜。诉讼不能胜利,不能把握,怎么办呢?“归而逋”, “逋”就是避开,即离开诉讼,不要再打官司了。知道官司不会赢,“其邑人三百户”,回去后跟同村的三百户人和谐相处,不要去争斗。从象上说,上卦的三根阳爻,就是三百户。“无眚( shěng)”, “眚”大概只有《易经》用到,是生于眼睛的病,不是青光眼等眼病,而是指你的看法的病。也就是说,你戴着有色眼镜,内在有偏见、邪念。这个字是《易经》专用字,在佛教里就是执着,不要有内在的偏见和执着。这是九二。初爻讲“惕中”,这个中就是九二,因为它是内卦之中。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六三多半是不好的,况且还在坎卦的上面,危险之上。“食旧德”, “食”是保养,保养你的“旧德”。“旧”是固有,“旧德”是固有的道德。这个固有道德是所谓的忠、孝、仁、义、信吗?不是。现在我用转化的方法来阐述,这是前人所没有的。旧是指前面的,在一个卦里,上面的是新,是未来的,下面的是旧的,是已经过的,这是《易经》的惯例。这里的“旧”,我认为就是指九二,指要培养九二的诚德。“贞”,是诚,“贞厉”,把握诚德于危险,最终还是吉的。为什么吉?因为六三和上九阴阳相和,自然吉。“或从王事”,“或”字常常出现在第三爻和第四爻,因为是讲转变的,有点儿疑虑是否能转得出去。“或从王事”,从事于君主交给你的事情。“无成”,是指没有成就。传统的解释说到这一爻,都说没有成就。但是我后来仔细一想,前面一爻是旧德,有诚,还是吉,为什么到这里就没有成就了,是不是有些矛盾呢?只判断说没有成就是不够的,这也许是我受到道家和禅宗的影响,我觉得“无成”应该是不要想着成就,即从事君主交给你的任务不要想一定要有成就。“无成”也是一种功夫,功夫是关于如何去做。如何去做才是更重要的,而不是去下判断。《易经》不是用来给我们下判断的,为什么不要求成?这里面有深刻的意思。我在坤卦一章提到过《庄子·人间世》中关于公子高的故事,有一天君主给他一个政令,他就很焦虑,晚上只能拼命喝冰水降压。如果任务不成功,君主会处罚;如果成功了,这个焦虑也损伤了身体。无论成与不成,接了君主的任务,就有痛苦烦恼。于是他就去问孔子。孔子对公子高说,你要实实在在地去面对这个任务,不要想速成,也不要想有成就,一旦想有成就,就会在君主面前有太多溢美之词,添枝加叶,偏离正题。也就是说,求成,就生得失之心,做事情就会不公正,就会想方设法讨好君主。所以,要关注事情本身,要“无成”,不要想有成就。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这一爻上“无成”的另一层新意了。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九四“不克讼”,和第二爻一样,没有胜算,怎么办?“复即命”,回到自己,“即”就是顺,顺从天命。有时候打官司,要把结果交给天命,顺天命而行。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渝”是返回来,不要去争,返回自己。“安贞”,把握九四之诚,就吉。因为九四和初六这一对是相应的,所以是吉。
九五。讼,元吉。
“九五”是主爻,对于诉讼来说,是指法官,一般来讲是指君主。“元”是开始时的想法,没有掺杂后天的想法。在心理学上,我说元是动机,即要有客观的观念。法官如果秉持着诚,有客观的判断,就吉;否则就不好了。
上九。或锡之鞶(pan)带,终朝三褫 [chǐ] 之。
“或锡之鞶带”, “或”,也许的意思,也许你打官司打胜了;“锡之鞶带”, “鞶带”是指君王的赏赐,这里是诉讼得到利益。但是“终朝三褫之”,这种由诉讼得到的利益,终要在一天之内就会被拿掉,不能够把握。也就是说,靠诉讼得的钱财和荣誉会得之而失。诉讼不是好东西。这是古代人对诉讼的看法,就整个诉讼看法来讲,在诉讼当中你要反省,要了解自己,要顺应天命来走。即使有所得,也不要得意忘形,不要想下次还要靠诉讼来谋取利益。这是整个诉讼给我们的教训。诉讼是不得已的,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但是能免则免,不要信赖它、依靠它。诉讼在不得已的时候,要借法律来保护弱者,在当今社会,诉讼是免不了的,但仍然可以避、尽量免。孔子说“必也,使无讼乎”,不是要大家不去诉讼,而是用德来解决诉讼的问题,让大家可以不用去诉讼,诉讼越少越好。
最后我们总结一下这六爻所谈的问题,占到这一卦,也许你不一定是要打官司,而是问某一问题。我们的总结是泛论。
第一爻,不必对小事情太执着,要借此多反省。
第二爻,要知道返回内心去求和谐。
第三爻,以德为原则。
第四爻,安于天命。
第五爻,把握中正,处事客观。
第六爻,不要以利益为主,不要只想着利,去争短暂之利。
这里我依旧要讲讲转化。一般我们说转化、应变多半是在第三爻、第四爻、第六爻。第三爻多半是不好的,讼卦第三爻是阴爻,当然不好,第三爻上面的三根阳爻很强,它如何对付上面的三个阳爻?“食旧德”,要吸收下面的九二的阳,柔中有刚,然后再往上走。这就是转化。我的转化多半是指第三爻可以转化下面两爻的力量,变成自己的力量,然后向上走。对第四爻来说,则是转化下面三个爻的力量,向上帮助君主。第六爻就要懂得物极必反,顺从天命。总之,我讲转化就是要大家不被凶、咎、悔、吝给吓到,不要被它们给判死了,碰到这些字眼,要懂得如何去转化它们,化凶为吉,化咎为无咎,化悔为无悔。所以,懂得转化,对每根爻都可以加以利用,这样就可以用《易经》,而不是被《易经》所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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