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广告不是购房合同。售楼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售楼广告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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