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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哥带你读懂史记第三十一讲:社会治理的警戒线酷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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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板块、《史记》群星闪耀的华夏经典人格

  第三十一讲、社会治理的警戒线酷吏

  上一讲我讲了循吏,其中司马迁列举了春秋时代五位官员的事迹,用来象征他心目中理想官员应该具备的品格。这一讲我要讲的是,与循吏密切相关的另一群人,酷吏。

  “酷吏”也是司马迁独创的名词。酷是严酷的酷,吏是官吏的吏。这里的严酷,主要是指通过严刑峻法的手段进行治理。在《酷吏列传》的开头,司马迁就借用孔子和老子的话,写了一大段议论,明白表达了他的价值判断:社会治理的好坏,并不在于法令的严苛与否。

  那么司马迁写这篇《酷吏列传》,是不是就是要对这样一群人进行批判呢?

  在我看来,也不完全是这样,至少并不是简单的道德谴责。对于他着重写到的那些酷吏,他甚至给出了这样的评价,“虽惨酷,斯称其位矣”,意思是他们的手段虽然残酷,但也还是称职的。

  那么,在司马迁笔下,酷吏究竟是怎样一群人?他们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我们一起来看看《史记》的《酷吏列传》。

  武健严酷

  上一讲,我为你介绍过,司马迁用“奉职循理”四个字形容循吏。在《酷吏列传》中,司马迁也用了四个字描述酷吏:武健严酷。

  武健就是勇武刚健的意思。司马迁笔下的酷吏,首先都是很强硬的人物,他们在乎的只是目标和结果,为此可以不择手段,强力推进到底。表现在手段上,往往就很严酷。

  儒家经典《尚书》里有一句话,“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意思就是,为了避免误伤无辜,宁肯放弃对坏人的惩罚。而酷吏不一样,酷吏无疑看重的是惩罚坏人,能判有罪就不判无罪,能判重罪就不判轻罪。

  比如,酷吏义纵担任太守时,一上任就宣布,把两百多重罪犯人以及两百多私自入狱探监的人,全部处决了。靠着新官上任的第一把火,从此连刁滑之人都来辅佐官吏处理政事。

  纵至,掩定襄狱中重罪轻系二百余人,及宾客昆弟私入相视亦二百余人。纵一捕鞠,曰“为死罪解脱”。是日皆报杀四百余人。其后郡中不寒而栗,猾民佐吏为治。(《史记·酷吏列传》)

  再比如一个叫王温舒的酷吏,手段极为严酷,犯了小罪的处死,犯了大罪的就灭族,处决的犯人血流十里,以至盗贼都不敢来他的辖区,最后甚至做到了道不拾遗。

  可是,如果为了道不拾遗,导致社会上人人自危,就代表治理效果好了吗?道不拾遗,是儒家对上古美好时代的描述,常常是道德行为很高的体现。但讽刺的是,在现实中,却是靠王温舒的严刑峻法实现的。人们道不拾遗,不是因为道德高尚,而是因为恐惧。

  这其实就涉及更本质的问题了,那就是究竟要如何评价酷吏这个群体的治理效果?

  酷吏的治理效果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分成两方面来看。

  一方面,酷吏靠着严酷的手段,的确能处理许多难以处理或者急迫的问题,司马迁也肯定他们的作用。这方面的典范是郅都,他也是《酷吏列传》中着重记载的第一个酷吏。

  郅都主要活动在汉景帝时期,这个人刚烈正直,无论皇亲国戚,还是民间豪强,他一概不放在眼里,只要违法乱纪,一定打击到底。郅都前后治理了很多难治理的地区,晚年还镇守边关,也治理得很好。

  能做得好,关键在于郅都的道德操守很高。他不仅对人严苛,对自己也很严格,认为应该在职位上奉公尽职,为节操而死。而他最后也果然因为得罪窦太后而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

  司马迁充分肯定郅都的价值,说他凡是与国家利益有关的重要原则都能据理力争。

  都为人勇,有气力,公廉,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常自称曰:“已倍亲而仕,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终不顾妻子矣。(《史记·酷吏列传》)

  但是,现实中像郅都这样的官员,数量极少,要学他的高风亮节很难;要学他的严刑峻法,却很容易。而一旦酷吏不具备郅都这样的高品格,就会带来相应的副作用。这就是酷吏治理效果的另外一面。

  拿前面说过的义纵和王温舒来说。义纵的兴趣都在老百姓的琐事上,虽然取得了小的治理成果,结果大的奸邪之事反而越来越多。王温舒呢,在他的治理下,虽然做到路不拾遗,但他的手下官员,大多以权谋私,导致他的治下贪腐滋生。

  所以说,除非酷吏的品格都像郅都那样,否则就容易滋生很多、很大的问题。

  而事实是,整篇《酷吏列传》一路读下来,你会发现,酷吏的品格越来越糟。到了最后记载的酷吏杜周,一方面手段越来越严酷,一方面又顺承上意,皇上想要排挤的人,他就趁机陷害;皇上想要释放的人,他就暗中找机会帮这个人摆脱关系。完全不是像郅都那样,专门针对特权分子。

  而杜周本人当然也因此获利。这里司马迁给了一个对比:杜周刚刚担任廷史时,只有一匹马,并且配备不齐全;最后,他跻身于三公之列,子孙也都当了高官,家产丰厚,和郅都的清廉形成了鲜明对比。

  周为廷尉,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杜周初征为廷史,有一马,且不全;及身久任事,至三公列,子孙尊官,家訾累数巨万矣。(《史记·酷吏列传》)

  不过,就像我在一开始提到的,《酷吏列传》写这些品格不同的酷吏,并不是在对他们做简单的道德上的判断,而是向君主敲出一记警钟,要谨慎使用酷吏。

  仔细读《酷吏列传》你会发现,司马迁在写到这些酷吏时,不止一次提到“上以为能”,也就是皇帝觉得他行,于是重用他。在写到酷吏张汤时,司马迁更是特别刻画了汉武帝和张汤的关系,张汤又是如何符合汉武帝的需要而得到了信任。

  而刻深吏多为爪牙用者,依于文学之士。丞相弘数称其美。及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狱,皆穷根本。严助及伍被,上欲释之。汤争曰:“伍被本画反谋,而助亲幸出入禁闼爪牙臣,乃交私诸侯如此,弗诛,后不可治。”于是上可论之。其治狱所排大臣自为功,多此类。于是汤益尊任,迁为御史大夫。(《史记·酷吏列传》)

  实际上,《酷吏列传》记载的13位酷吏,全是汉代官员,其中有10位是司马迁时代的官员。还记得《循吏列传》吗?恰恰相反,没有一个是汉代的,记载的全是春秋时代的古人。与其说,这反应的是本朝只有酷吏没有循吏,不如说这反应的是整个国家的系统性问题。

  原因就在于,汉武帝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君主,但当这种作为变成过度作为的时候,就会引发民生危机。为了加强基层管理,不得不依赖酷吏,于是形成恶性循环,酷吏的数量越来越多,品行却越来越差。

  司马迁的政治理念

  到这里,从循吏到酷吏,《史记》中官吏这个群体就已经为你介绍完了。我们回过头来再追溯一个问题,为什么司马迁要把官吏划分为循吏和酷吏呢?这种特殊的划分方式,究竟彰显了他什么样的政治理念?

  要理解这个问题,不妨先看看《循吏列传》和《酷吏列传》的排列位置。

  后世的史书,如果既有《循吏传》又有《酷吏传》,绝大多数都是连在一起写,比如《汉书》《后汉书》《魏书》《隋书》都是如此。但司马迁却没有。

  在《循吏列传》和《酷吏列传》之间,司马迁插入了《汲郑列传》和《儒林列传》。《汲郑列传》讲的是汉武帝时期的两个著名大臣,汲黯和郑当时的事迹;《儒林列传》则列举了孔子死后,儒家学派的发展和相关的杰出人物。

  为什么司马迁没有把循吏和酷吏放在一起写呢?

  在我看来,这里面隐藏着另外一层深意,司马迁笔下的循吏和酷吏,并非两个对立的分类,而是自有一套治理模式的分级体系,循吏和酷吏各对应其中一个层级。这套分级体系是什么呢?答案就隐藏在《货殖列传》中的五句话里。

  善者因之,其次利道(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 (《史记·货殖列传》)

  第一句是“善者因之”。上一讲我已经介绍过了,这种治理方式对应的就是循吏,这是至高境界,是一种理想。

  第二句是“其次利道之”。意思是,次一等的治理者,能抓住人性趋利避害的特点,引导个体从利己的角度,去做成对整个社会有益的事情。这种模式常常与道家文化结合。在汉朝,汲黯与郑当时都信奉道家的清静无为,强调不扰民,将活力留给社会,可以视为“利导之”的代表。所以,《循吏列传》的后面就是《汲郑列传》。

  第三句是“其次教诲之”。是说再次一等的治理者,通过道德教化来进行治理。而《儒林列传》中的人物,正是典型的教诲式治理的代表。所以,《汲郑列传》之后就是《儒林列传》。

  第四句是“其次整齐之”。是说再次一等的治理者,是像筑堤坝堵水那样来治理。也就是通过严刑峻法来治理。这就是酷吏了。所以《酷吏列传》排在《儒林列传》之后。

  第五句是“最下者与之争”。是说最糟糕的治理模式,那就是与民争利。司马迁不屑于给这些人立传。

  从这里来看,酷吏是一个信号灯,是一条警戒线。往上,就可能出现“教诲之”,甚至“利导之”的新时代。但如果不得当,就会从酷吏跌入最糟糕的局面。

  总结

  好,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

  这一讲,我分析了司马迁笔下的酷吏群体。他们的特点是武健严酷,而且能够通过残酷的治理方式,快速解决急迫的争议性疑难问题,但代价是副作用和后遗症比较大。一旦酷吏被不当使用,就会造成社会治理的恶性循环。二十四史中,从《史记》开始,一共有十部史书中都写了酷吏传。这就说明,酷吏也已经成了中国官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再给你留一道思考题:在中国历史上,你觉得还有哪些官吏算得上是“酷吏”?欢迎你跟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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