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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生重诺的猛士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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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板块、《史记》群星闪耀的华夏经典人格

  第三十三讲、轻生重诺的猛士刺客

  今天继续讲《史记》中的群像人格,今天的主题是:刺客。

  其实关于《史记》中的《刺客列传》,之前我在讲荆轲时就曾经给你讲过一部分。不过,虽然荆轲是主角,但是这一篇毕竟不叫“荆轲列传”,《刺客列传》仍然是一个群像传记。

  而且司马迁在写这一篇的时候,采用了一个非常独特的写法。这个写法就是,在讲完一个人物后,会说:其后若干年,某地有某人。

  比如,《刺客列传》里第一个出场的,是春秋时代的鲁国大将曹沫。讲完他的事迹后,司马迁会说:“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也就是,曹沫的事迹发生一百六十七年后,吴国又出现了专诸的事迹。专诸的事迹讲完后,司马迁又说:“其后七十余年而晋有豫让之事”,如此环环相扣,直到最后一人。

  像这样跨时段、连续多次出现“某人后若干年有某人”这个笔法,在《史记》里一共出现过三次,分别在《刺客列传》《滑稽列传》以及《太史公自序》。

  这种写法有什么特殊之处呢?

  正如我在第一单元已经讲过的那样,司马迁之所以出任太史令并著述《史记》,是因为父亲司马谈临终前托付的遗志。司马迁在说到这个遗志时,就用了周公后五百年有孔子,孔子去世至今又即将五百年的写法。你可以看到,司马迁在写他认为非常重要的传承的时候,往往会用到这样的笔法。

  那么在一群刺客身上,有什么重要的高贵精神值得传承呢?在司马迁笔下,刺客都是一些什么人呢?

  下面就让我们结合《刺客列传》,来看司马迁笔下这群刺客的人格形象。

  慷慨激烈

  说起司马迁笔下的刺客,最容易注意到的共同特点,就是他们的手段慷慨激烈,他们为了达到目的所采取的行动可以说是惊世骇俗。

  我们先看看这些人都做了什么。

  第一个刺客曹沫,他其实是鲁国的将军。他利用齐国和鲁国国君会盟,签订盟约的机会,劫持了齐国国君齐桓公,逼迫对方退还侵占鲁国的土地。这个做法是目前可知的,历史上第一次在国君之间的重大会议上,采取劫持行动的案例,起到了出其不意的效果。

  第二个刺客专诸刺杀吴王,是把武器藏在鱼肚子里,然后装扮成厨师,在上菜的时候袭击吴王。

  第三个刺客豫让,为了给主公报仇,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行刺赵襄子。这个赵襄子,就是奠定了后来战国七雄之一赵国基业的,赵氏家族的首领。

  为了接近目标,豫让先是伪装成低贱的工人,去修理厕所。在行踪暴露之后,为了再次刺杀,豫让做出了更极端的行为,他“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也就是全身涂满油漆,让身体溃烂,长满恶疮,又吞下火炭让自己的声音变得沙哑,使自己的样貌不可辨认。

  但是,很不幸,他的行刺最终还是失败了。临死前,豫让只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获得赵襄子的衣服,进而通过击打这件衣服,以报答主公的知遇之恩。赵襄子满足了豫让的要求。豫让把赵襄子的衣服展开在地上,挥剑跳起,连续砍击衣服三下后拔剑自杀。

  第四个刺客聂政,帮助韩国贵族严仲子报仇。他要袭击的目标是韩国的国相侠累。面对戒备森严的国相府,聂政反其道而行之,故意在光天化日之下,从正门发起强攻,一举杀掉了侠累。

  这一段司马迁将聂政刻画得尤其慷慨激烈。当时,韩国的国相侠累刚好坐在堂上,身边手里拿着兵器,守卫的人非常多。在重兵防守之下,司马迁用了四个字,“聂政直入”,他武艺高超,直接杀进堂上,刺杀了侠累。左右的卫士根本来不及反应,乱作一团。

  成功刺杀侠累之后,聂政没有离开。司马迁紧接着又写,聂政先是毁坏自己的容貌,挖出双眼,又自己剖腹,腹中的肠子都流了出来,只为不被人认出身份,以此保护雇主和亲人的安全。

  杖剑至韩,韩相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卫侍者甚众。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史记·刺客列传》)

  第五个刺客是荆轲,他利用地图和秦王仇人的人头,接近秦王,把匕首藏在地图里,进行突袭。

  《刺客列传》中的这五个人,都是想别人不敢想,做别人不敢做,豁出命去执行任务。而且无论他们最终是成功还是失败,他们的手段都可以说得上是出人意料、慷慨激烈。也因此,后人常常用杀手来理解刺客,认为这就是一群亡命之徒。但在我看来,这就不免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比如,刚刚讲过的聂政。当时,严仲子想杀政敌——韩国的相国侠累,奉送重金给聂政。聂政直接拒绝了,并且说:“我的母亲还在,我的生命还不能随便许托给别人。”在聂母死了以后,聂政才答应做严仲子的刺客。

  你可以看到,在司马迁笔下,刺客对于答应对方这件事是很慎重的,不轻易许诺。可是当这些人一旦答应,就坚决完成刺杀任务,不再顾及自己的生命。这种重视生命,却仍旧甘愿以必死的决心去完成任务的刺客,和纯粹的亡命之徒有着天壤之别。

  证明自我

  说到这里,你可能想问,为什么这些重视生命的人,却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做最危险的事情呢?这就要说到刺客的第二个特点,向知己证明自我的信念感。知己就是了解、赏识,并且信任自己的人。而“知己”这两个字,也一再在《刺客列传》中被司马迁提及。

  而刺客豫让的事迹尤其典型。

  豫让是晋国人,曾经先后为范氏和中行氏这两大家族办事,没有得到重用,豫让又改投智伯门下。后来,智伯被赵、韩、魏三家联合击灭,赵襄子最恨智伯,把他的头骨刷上漆作饮器。

  豫让逃跑到山中,说了这样一句话:“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然后又说,如今智伯对我有知遇之恩,我一定要拼死为他报仇,这样就算死了,我的灵魂也不会感到羞愧了。

  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乃变名姓为刑人,入宫涂厕,中挟匕首,欲以刺襄子。(《史记·刺客列传》)

  但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说豫让是为了给以前的主公报仇,为什么他只替智伯报仇呢?而且智伯是消灭了范氏和中行氏两大家族的主谋,但没听说豫让给这两个家族中的任何一个报仇。豫让反而追随智伯,当了智伯的家臣。而现在赵襄子打败了智伯,豫让为什么不像之前那样,追随新的胜利者,而是非要给智伯报仇呢?

  赵襄子抓到豫让后,忍不住问出了这个困惑他很久的问题。

  面对赵襄子的质问,豫让很从容地说出了自己的答案。他说,其他两个家族的族长,都是把他当寻常人看待,只有智伯把他当国士看待。所以,豫让就要证明,自己无愧于智伯的评价和信任。

  于是襄子乃数豫让曰:“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而子不为报仇,而反委质臣于智伯。智伯亦已死矣,而子独何以为之报仇之深也?”豫让曰:“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史记·刺客列传》)

  再看刺客曹沫,他作为鲁国的将军,和齐国作战,连战连败。正常情况下,打了这么多败仗,将军无疑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鲁国的国君鲁庄公却没有责罚曹沫,还继续让曹沫做将军。正是鲁庄公的理解和信任,令曹沫决定以非常手段进行回报。于是,才有了曹沫劫持齐桓公,逼迫齐桓公归还鲁国国土的一幕。

  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史记·刺客列传》)

  同样,刺客专诸,则是要报答豪杰伍子胥和吴国贵族公子光的知遇之恩,而去刺杀吴王,帮助公子光夺回本来该属于他的王位。而刺客聂政为严仲子刺杀韩相侠累,理由正是“老母今以天年终,政将为知己者用。”意思是,如今母亲已经寿终正寝了,我应当为了解自己的人去效力了。

  这五个人的非常举动,首先是报答知己的知遇之恩,更是自我价值的彰显,是为了告诉世人,某某人没有看错我。而我为了完成这个承诺,甚至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司马迁笔下的刺客。在《史记》中,刺客不仅仅是实施谋杀或者暗杀的人,更是对自己的信仰有着坚定追求,轻生重诺、杀身成仁以证明自我的猛士。“刺客”这个名词虽然不是司马迁发明的,但司马迁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给刺客群体立传,并赋予了他们独特的精神气质的史学家,从此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侠义文化精神。

  总结

  好,我来总结一下这一讲的内容。

  今天这一讲,我分析了司马迁笔下,刺客群体的人格特点。在华夏历史中,刺客常常和杀手混为一谈,是司马迁为刺客进行了证名,将那些以慷慨激烈的手段,赌上性命,完成任务的人,以“刺客”命名,并在《刺客列传》中赋予了这群人为知己者死,证明自我的精神内核。但是,有些人依然常常用“杀手”来理解刺客,这就不免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后世刺杀楼兰王的傅介子,劫持匈奴大将的田虑,以及所有以非常手段进行自我证明的英雄豪杰,在他们身上都可以看到刺客们的身影。

  最后,再留一道思考题:在《刺客列传》的五个人物里,最打动你的是谁?请写下你的感触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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