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次充好不属于诈骗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会被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主要解决一下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以次充好是否属于诈骗?以次充好算诈骗罪吗?以次充好属于欺诈行为?以次充好诈骗数额如何认定?购买商品以次充好是诈骗吗?以次充好交易构成诈骗吗?个人以次充好诈骗哪里管?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属于诈骗吗?卖货以次充好算诈骗吗?以次充好违法吗?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