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
2、一方或者双方有重婚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本文主要解决一下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婚姻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认为?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当事人申请婚姻无效的受理机关?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下列哪个机关不能再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错误?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