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应当交费。先予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采取强制措施,需要人力和物力,甚至有些案件的先予执行所支出的费用要远远超过普通的执行案件所支出的执行费用,这些费用的支出不能完全由国家包揽,应当由当事人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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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交诉讼费么?先予执行需要交费吗?先予执行要交申请费吗??先予执行要收执行费吗?法院执行的话要先交执行费吗?法院执行费是先交还是后交??申请先予执行需要缴纳费用吗?没钱交诉讼费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诉讼费和执行费是否先执行?先予执行诉讼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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