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有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担保,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在执行中,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债权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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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需要申报吗?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否直接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是否需要申请?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为什么不可以作为债的担保?主债务人有财产是否执行担保人?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债权?担保人能否申报债权?关于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后担保权利实现?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是否申报债权?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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