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因此,当事人要求参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鉴定。因此双方当事人到场参与鉴定,不是鉴定的必备条件,如任何一方缺席,不会影响鉴定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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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是否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鉴定双方必须同时到场么?司法鉴定是否要双方都在场?做亲自鉴定要双方同时在场吗?笔迹鉴定是否应当双方当事人在场?伤情鉴定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场吗?法院选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都要到场吗??鉴定结果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吗??鉴定过程中可以询问当事人不??鉴定当事人必须要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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